遵义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 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0 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 特制定遵义职业技术学院 2020 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 2020 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大学城长征大道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地处遵义大学城天鹅湖畔, 毗市行政中心而居,与大剧院、奥体中心、美术馆为邻,风光秀丽、人文厚重。集农、财、商、理、工、文多学科于一校,有留学生等全日制在校生12000 余人;融“红色塑魂,蓝色致用,绿色出彩”为一体,学生获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 185 个奖项, 学生社团获国家级奖项 4 个,2019 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数量排行榜上,名列 708 所上榜高职院校第 124 名,贵州省第 3 名,毕业生就业率达90%,2019 年有 109 名同学升入本科院校就读;聚职教名师与能工巧匠为一体,现有教职员工 593 人,其中高级职称 90 人,博士 4 人,全国“五一”劳模1 人,黄炎培职教名师 1 人,省级职教名师 5 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2 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1 个; 纳内涵特色与产教融合于一体,学院不仅是全省“文明校园”“省级优质学校”立项建设单位,“安全文明校园”,获省级创优立项项目 25 个,而且是微软、甲骨文公司等知名企业深度合作单位,培养了 大量符合地方产业需求的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负责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制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分类考试评价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学院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0 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符合贵州省分类考试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考生。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报考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按省招生考试院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一)报名时间
第一次填报: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第二次填报:凡符合报考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
(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二)评价方式
1․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 +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1)报考我院学前教育的高中毕业生须完成 11
门学业水平考试达 8 门 C 等及以上,其中必须包含
两门 B 等及以上成绩,并且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 达到此条件并符合我院要求的高中毕业生按规定时间到我院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2) 除学前教育外,报考我院其余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须完成 11 门学业水平考试达 8 门 C 等及
以上等第,并且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并符合我院要求的高中毕业生按规定时间到我院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2․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 + 职业技能
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时间全省统一, 命题由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各市州招办组织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全省统一评卷,高职(专科) 招生院校组织职业技能测试,根据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含语文、数学、英语) 考试总分为 300 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分值分别为 120 分、100 分、80 分。考试内容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
合考试说明》的要求执行。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及普通高中生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普通高中生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地点:遵义职业技术学院。
(二)考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 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 +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毕业生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满分 100 分。成绩计算方法按“高中学业成平 ×0.5+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0.5= 考生成绩”计算。
2.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 + 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含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总分为 300 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分值各为 120 分、100 分、80 分。考试内容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成绩计算按“文化综合考试成绩 ×0.5+ 职业技能测试 ×0.5= 考生成绩”计算。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 由学院组织录取,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将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 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第二次填报志愿中职生以第一次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的综合成绩排序、普通高中生以“文化素质 +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综合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以考生的总分值从高分到低分进行
排序,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二)考生所填报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还有未录满专业,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三)确定录取的考生,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报读我院对口或相近专业。相关上报材料由省教育厅组织审核认定。
(五)对于中职特长生,在校期间获得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加 20 分、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加 10 分。运动员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加 20 分、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加10 分。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2020 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 3500 元 / 年。
第十三条 国家奖学金标准 8000 元 / 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 5000 元 / 人 · 年 , 贵州省建档立卡的贫困生可享受助学金 3000 元 / 人 · 年。
第十四条 我院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等助学措施。在我院就读的本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遵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遵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芳
联系电话:0851-28655578
传真:0851-28211275
网址:http://www.zyzy.edu.cn/
详细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大学城长征大道遵义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5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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