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湘潭市特殊教育学校招生简章
学校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市州招生
学校代码:举办者:湘潭市教育局
学校综合评价:学校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吉安路4号湘潭市特殊教育学校
入校签订升学就业协议,让莘莘学子升学有路、就业有门这不仅仅是对广大学子的一份保证,更是我校所有师生的一份责任。报读我校圆你大学梦;
贫困家庭还可享受国家贫困助学金2400元/年,优异学子可享受校园励志奖学金2000元/年;
详情请咨询招生办老师132-9741-4892
学校简介:
近五年获得
主要荣誉 2017年学校荣获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 2017年学校荣获湘潭市教育系统2016年度“文明校园”称号。2018年学校评选为2017年“平安学校” 2018年学校荣获湘潭市教育系统维稳综治安全工作先进单位。2018年学校荣获湘潭市“中小学安全文明校园”。
学校特色 学校始终坚持“尊重生命,和谐发展”的现代管理理念,坚持“一切为了孩子的生存与发展”的办学宗旨,全心全意致力于服务特殊孩子。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教育局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爱下,学校把握机遇,深化教育改革,创造性的推行分部(启音部、启智部、后勤部)管理模式,形成了以九年义务教育为中心,以学前教育、高中职业教育为纵向延伸,随班就读、社区康复为横向延伸的办学格局,进一步凸显了教育、康复、培训、服务的功能定位和办学特色.
市内招生计划
序号 招生专业 学制 招生对象 收费标准(元/年) 计划招生人数
1 家政服务与管理 3年应届初中 0元8人
合计 8人
备注:农村户口、县镇非农户口、涉农专业学生及部分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
招生对象以及要求:招生人数为3-5人,湘潭市(城区)16-18岁,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行动方便,无严重传染病、进行性疾病,劳动能力强,可接受教育的中度智力落后青年,要求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且通过我校组织的相关面试。
1.时间:学校定于每年6月较后一个星期六进行新生面试评估工作。(2019年的“招生日”为6月29日)
2.地点:学校语湘楼二楼接待室
3.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和A4复印件):
、区域内的残疾儿童监护人和孩子户口本及身份证、房产证、之前做过的所有医学检查资料(如:在湘潭市中心医院“心理诊疗科”做的《精神发育评估检测》报告,请一定提供)。
第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残疾儿童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从业证明(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本市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孩子户口本及身份证、之前做过的所有医学检查资料。
就读要求:
1.为确保学生健康、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若孩子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心脏病、攻击性行为或其它重大疾病,家长应如实告知校方,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决定就读方式。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2.入学学生要求具备一定生活自理能力,能适应学校生活。
入学须知:
报名面试之后,我校约在七月底八月初,以电话或手机发送信息的方式,为录取的新生发放录取通知。请接到录取通知的家长,利用假期,配合新学期教师对孩子的教育,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对新生入学的要求,请您抽时间做好以下准备工作,同时在新学期9月1日开学(如若开学时间提前或延迟,我校将会电话通知)报名时,请您将以下资料交班主任:
1、带孩子到湘潭市中心医院心理诊疗科(门诊三楼),做精神发育评估检查《精神发育评估检查检查报告单》复印件报名时交班主任。
2、带孩子在二甲以上医院为孩子做入学体检,含(肝功能、肺部、心脏、眼、耳、鼻等方面),《体检报告单》复印件报名时交班主任。
特别提醒:为防止受骗,外地学员到后请直接与我们联系,不要轻信不明身份者,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