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重要!江西发出第18号令!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18号
一、公安、外事、卫健、边检、海关、民航、铁路、公路、大数据中心等部门要建立口岸入境管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无差别执行入境人员信息采集、口岸卫生检疫、重点人群管理等边境管控措施,第一时间强化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的排查,确保口岸安全畅通。
二、所有入赣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以及滞留湖北的入赣返乡人员,在入赣前进行“赣通码”登记,如实报告个人身份信息、入赣目的、健康状况、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并在入赣后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三、本省城乡居民有近亲属在境外或滞留湖北,近期有返赣计划的,相关城乡居民、用人单位等必须将其车次、航班、手机等返程信息,在其入赣前3天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备。
四、各地要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不间断宣传,让群众知晓境外疫情形势,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同时,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入赣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和滞留湖北入赣返乡人员的违规行为,对提供重要线索的居民给予一定奖励。
五、压实社区(村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主管责任,对所有入赣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进来一个、登记一个。对2020年3月1日以后入赣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14天,并接受核酸检测。
六、社区(村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对滞留湖北的入赣返乡人员逐一登记在册,对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或查验个人健康码、提示有风险的滞留湖北入赣返乡人员,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14天,并接受核酸检测。对查验个人健康码、无风险提示的,实行居家健康监测。
此令由各市、县(区)政府、防控应急指挥部执行,不得有误;省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专项工作组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触犯法律法规或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肃处理。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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