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发布时间:2020-03-21 16:08:36浏览次数:1925
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
二○一九年秋季招生简章
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是一所集听障、视障、智障九年义务教育和听障、智障职业高中教育为一体的全日制公办学校,隶属海口市教育局。现有三类残障学生600多人,51个教学班,学校教学设施齐全,在全国特殊教育学校中属规模较大的学校之一。学校以“一切为了特殊儿童少年的未来人生奠基”为办学宗旨,以让残疾儿童少年“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学会生活”为教育目标,在夯实基础教育的同时,开展康复训练和职业技能培训,开设了美容美发、酒店管理、汽车美容、糕点、烹饪、缝纫、按摩、家政等职业教育课程。针对听障学生高考升学的需要,加强美术、计算机等学科教学。办校30多年来,学生在德、智、体、艺、美等方面均取得优异成绩。职业高中办学十一年来,听障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有73人被全国各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
一、招生计划
1、启聪部(听障):面向全省招收身体适合住校就读的听障儿童、少年。
①小学一年级:招收1个班,共12人,年龄7-9岁;
②初中一年级:招收3个班,每班11人,年龄12-15岁(主要招收本校、澄迈、临高、乐东等特校六年级毕业学生);
③中职一年级:招收2个班,每班15人,年龄15-19岁(全省听障初中毕业学生皆可报考)。
2、启明部(视障):面向全省招收身体适合住校就读的视障儿童、少年。
小学一年级:招收1个班,共7人,年龄7-9岁。
3、启智部(智障):主要招收海口市户籍、身体适合走读的智障儿童、少年。
①小学一年级:招收2个班,每班10人,年龄7-9岁;
②初中一年级:招收3个班,每班13人,年龄12-15岁(主要招收本校六年级毕业学生);
③中职一年级:招收1个班,共8人,年龄15-19岁(从本校九年级毕业学生中根据认知能力和动手能力评估结果,参考操行评定、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二、招生条件
1、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为7-9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2、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标准为能独立正常行走、能独立吃饭和自行大小便);
3、精神无明显异常,无攻击行为或自虐行为;
4、患有心脏病、癫痫病、哮喘病、严重多动症(严重注意力缺陷)、精神分裂症、传染病者,以及医生认为不适宜入学的其它疾病者,暂时不予接收,待病愈后再考虑入学。
三、报名时间和评估要求:
1、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
①听障、视障儿童:2019年6月29日(周六);
②智障儿童:2019年6月30日(周日)。
2、启聪部(听障)中职一年级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①、报名时间:2019年6月1日——6月17日;
②、报名办法:校外考生填写考生报名表并发至
3、小学一年级评估方式:学校评估小组的教师对报名学生的认知、模仿、生活自理等诸方面的综合能力进行行为评估。
4、小学一年级评估地点:学校启聪一楼阶梯教室、启智一楼接待室。
5、联系电话:65929856(听障),65953167(视障),65923403(智障),
四、小学一年级评估、试读要求
有意来我校小学一年级就读的适龄儿童,须在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护送下到学校接受评估,评估合格者予以预录试读,试读期为两周,试读期满,能够适应班级教学者,予以正式就读。
五、启聪部(听障)中职一年级考试时间、录取方法:
1、考试安排:
①报到时间、地点:
6月19日校外考生须在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护送下到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教务处报到、交考生家庭报告册,领取准考证。
②考试时间:
6月20日上午:语文(120分)
下午:数学(120分)
6月21日上午:英语(100分)
上午:综合(包括政治、常识、物理、化学等)(100分)
③考试命题:
语文以(人教版)义务教育教科书六、七年级;数学、英语以(人教版)义务教育教科书七、八年级;综合以(人教版)聋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相关学科教材为命题标准。
2、录取方法:
根据考试成绩,参考操行评定、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六、小学一年级报名登记时需要携带的材料:
1、听障、视障儿童:适龄儿童近期免冠半身相片2张、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体检内容:常规体检规定的项目)、残疾证、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准生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2、智障儿童:
(1)本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适龄儿童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残疾证;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
(2)本市乡镇(指海口市主城区外围17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演丰镇、大致坡镇、三江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适龄儿童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残疾证;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9年8月向前推算);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
②出生证、残疾证;
③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及适龄儿童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居住证(可与暂住证连续累计,从2019年8月向前推算);
⑤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9年8月向前推算);
(4)港、澳、台胞、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儿童及外国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适龄儿童的身份证(护照);
②残疾证;
③适龄儿童在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④监护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7年8月31日前);
七、其它说明
1、学校有权对报名、考试提供的材料造假的学生不予录取;
2、家长不得隐瞒学生疾病史,如因隐瞒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家长自负;
3、试读后,如学生不适应班级教学,学校将不予录取;
4、义务教育阶段、职业高中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收课本费、杂费、作业本费;
5、恳请各市县教育局、残联等部门协助我校做好各类残疾新生的入学宣传工作。 邮编:571199。通讯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城南路薛村教育里21号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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