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习总书记《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落实李克强总理“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的战略部署,依据吉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我院将于2019年5月份和10月份年进行一次高职扩招工作。
一、招生办法
(一)报名条件 符合吉林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申请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均可报名。 根据吉林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要求,应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无报考年龄限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在岗职工、残疾人考生年满20周岁均可报考。 (二)报名时间 2019年我省组织两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补报名(已经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补报名)。 (1)2019年5月25—30日(每天8:00时—16:00时)。面向对象包括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 (2)2019年10月15—20日(每天8:00时—16:00时)。重点面向对象为退役军人。
(三)报名办法 吉林省常住户口考生,携带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市级招生办,领取报名序号和密码。具体的报名办法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吉招委字〔2018〕9号)相关要求执行。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同时进行本人现场确认,进行身份证信息采集。 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与考试费。但考生须按照吉省价收字〔2000〕1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自行缴纳体检及医疗检查所需费用。
(四)报名资格审查 教育部门负责普通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的宣传动员,教育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信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的宣传动员,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分别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的宣传动员及身份界定工作。
(五)考试及录取 1.考试安排
(1)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10日,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安排在考生所在地区标准化考点内进行。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测试时间为2019年11月23—24日,由学校自主实施,具体的测试方式及内容由学校自定。
(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免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安排与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相同。
2.录取办法 针对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考生特点,分类确定录取标准,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新生注册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中旬,录取的新生在2020年春季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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