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简介
◆ 国家助学金资助原则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的比例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全日制学生的15%确定。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报酬,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不再发放国家助学金。
◆ 国家免学费资助原则和补助标准
国家免学费资助对象是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收取免学费学生高于国家每人每年2000元免学费补贴标准以上的部分学费。
◆ 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申请、审批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国家免学费按学年申请和评定。具体流程:
①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资助申请表》;②学生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③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初审;④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⑤学校将公示后无异议的资助学生名单报资助管理部门审批;⑥资助管理部门审批后,到学校张贴批准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名单。
◆ 申请所需材料:
①中等职业学校资助申请表;②学生及家长户口簿(验原件,交户口簿首页和学生名字页复印件);学生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④因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资助的学生需至少提交以下材料中的一种: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学生本人的残疾证;孤儿、烈士及其他优抚对象、重大疾病治疗费用单据等其他类证明材料;由镇(街道办、乡)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证明材料。
◆ 国家助学金发放
国家助学金通过中职资助卡直接发放给审批合格的受助学生。
◆ 中职卡使用须知
①在校期间免除各种银行手续费,期满后作为一般银行卡使用;②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和学生证去银行窗口激活后才能使用;③学校不得留存学生中职卡;④退学、转学必须通知学校注销;卡遗失,及时通知学校进行补办。
奖学金
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则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在符合基本条件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一)、年级要求: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
(二)、成绩表现等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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