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吉林卫生学校发布时间:2020-03-12 15:05:00浏览次数:2343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探索“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人才选拔机制,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
我校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初审合格考生进行考核选拔,分别确定综合素质和学科特长各学科组合格线,根据面试总分(综合素质+学科特长)择优确定吉林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资格考生”);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及面试总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1个入选专业。除同分情况外,各专业入选资格考生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数。
求学通道
联系我们
特别提醒:为防止受骗,外地学员到后请直接与我们联系,不要轻信不明身份者,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