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长春市机械工业学校发布时间:2020-03-11 20:26:50浏览次数:2122
为了更好地做好2016年招生工作,完成或超额完成招生目标任务,真正在招生工作中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成效,特制订长春市机械工业学校诚信招生工作承诺书,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一、积极开展2016年招生工作,保证以满腔热情投入到招生工作中去,坚定信心完成任务。
二、招收的学生收费条目和金额按上级审批收费标准执行。
三、认真执行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以及长春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
四、认真实施阳光招生,不搞“中介招生”、“有偿招生”、“虚假招生”、“委托招生”。
五、按学校实际情况,严格规范内容,印制和发放招生简章。
六、不接收不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
七、招生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到长春市教育局办理新生注册手续。
此承诺书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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