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发布时间:2020-03-11 19:50:14浏览次数:1969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探索“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人才选拔机制,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
招生范围及对象
1.普通中专面向全国招生,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均可。
2.报考中高职衔接志愿的考生必须是吉林省2016年中考学生。
护理“3+4”专业:全省。由省教育厅统一分配指标给各地区。具体为:长春地区20人,吉林地区1人,延边地区3人,四平地区2人,通化地区2人,白城地区2人,辽源地区2人,松原地区2人,白山地区2人,长白山1人,梅河口2人,公主岭1人。
其他3+2/3+3专业:长春地区(含五县区)
3.要求品貌端正,身体健康。报考护理类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8米以上,无传染性、过敏性、精神类及其它重大疾病。
特别强调:报考衔接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高考相关专业体检要求,否则不能正常转入高校,责任自负。
报名方法
1.中高职衔接专业:长春地区考生5月25日-29日登录长春招生信息网(http://cczsb.com/)填报志愿,由长春市招生办统一根据志愿和中考成绩录取;其他地区考生到当地招生办报名;
2.普通中专专业:即日起携带学生本人户口(原件及户主页学生页复印件)到学校招生办报名。
学校地址:长春市合隆经济开发区长隆大街2015号长春职教园区(吉林司法警官学院北行500米)
求学通道
联系我们
特别提醒:为防止受骗,外地学员到后请直接与我们联系,不要轻信不明身份者,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