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吉林省电子信息技术学校发布时间:2020-03-11 18:19:41浏览次数:2263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探索“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人才选拔机制,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
德、智、体全面发展,思想政治品德优秀,无违纪或学术不端行为,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善于独立思考,且身体条件符合国家高考体检标准及相关专业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考生请于规定时间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依据报名条件选择报名专业。上海、浙江的考生仅能报考我校自主招生专业中且在该省进行普通类招生的专业,同时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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