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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所在省份:山东省菏泽市学校等级:未知等级

学校类型:普通中专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山东省鄄城县孙膑路北段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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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菏泽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公告

文章来源:鄄城县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发布时间:2020-03-05 17:05:13浏览次数:1679

为全面做好2019年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根据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9年菏泽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鉴定考试申报

申报参加职业资格鉴定考试或专项职业能力鉴定考试的单位或个人,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可向市(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窗口或其授权的职业技能鉴定基地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工作履历和证明材料真实。如有虚假,取消报名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则取消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已获得证书的,将没收职业资格证书,并注销网上查询系统中的相关数据。

二、申报要求

(一)职业资格鉴定考试

1、申报人员可登录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各项目报名条件(2019年版)》,并按申报条件的要求准备材料。

2、申报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试的人员,填写《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申报人员简明登记表》(简称《申报人员简明登记表》,下同)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申报表》;申报参加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试的人员,填写《申报人员简明登记表》和《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申报人员简明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Excel格式)各1份同时报送。

集体申报的单位一律使用配发的HD-100型号读卡器具读入申报个人信息,不得人工录入,确保申报个人准考证基本信息真实准确无误。

集体申报的各类院校毕业年度在校生,还要提交《在校生名册》、《院校报考集体证明》。

3、提供本人同底版、近期免冠半身彩色照片(背面楷体字姓名)2张(二寸)、电子版照片(JPG格式,小于20KB采集,并用身份证号码命名);考生照片统一粘贴在《考生照片粘贴表》。

4、学历证书、身份证明、预备技师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可通过网络核查核验的,不再提交原件复印件。否则,暂时仍按原规定提交原件复印件(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校开具的毕业证遗失证明替代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申报条件如涉及工作年限,在报名时需提交《工作年限承诺书》。

6、结业证书不再提交原件复印件。

7、技师、高级技师还要提交相应级别的论文(技术总结),一式三份。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申报人员简明登记表》、《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申报表》或《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工作年限承诺书》、《考生照片粘贴表》、《考生信息勘误表》、《在校生名册》、《院校报考集体证明》、一、二级论文(技术总结)撰写要求、《专项职业能力鉴定考试申报人员简明登记表》可登录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下载。

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申报材料时,依据《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各项目报名条件(2019年版)》、《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要求(2019年版)》开展工作。

(二)专项职业能力鉴定考试

1、申报参加专项职业能力鉴定考试的人员填写《专项职业能力鉴定考试申报人员简明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Excel格式)各1份同时报送。

2、提供本人同底版、近期免冠半身彩色照片(背面楷体字姓名)4张(二寸),考生照片统一粘贴在《考生照片粘贴表》。

三、准考证信息勘误

申报鉴定考试的单位或个人,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错误的,需在鉴定考试日期前,及时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考生信息勘误表》并报送至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职业技能鉴定窗口。

四、鉴定考试项目与时间

2019年菏泽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公告

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另行通知。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鉴定考试另行通知。

五、鉴定考试科目与方式

鉴定考试科目:初级、中级和高级技能有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项;技师、高级技师有理论、操作技能和综合评审。

鉴定考试方式:理论采用题卡作答方式、技能操作采用现场操作或纸笔作答,综合评审采用提交论文、口头(或书面)答辩方式。实行无纸化鉴定考试的职业采用上机考试方式。

六、证书颁发

申报个人经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理论、技能操作和综合评审成绩均在60分(含60分)以上为成绩合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七、收费标准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收费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85号)执行。

八、其他要求

(一)各县区、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宣传效果,尽早将本公告内容通知到相关机构和考生,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许可的考试范围开展工作。

(二)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加强考务管理,规范工作流程,严格鉴定质量,优化技能鉴定各个环节,提供便捷高效的满意服务。

(三)如遇部省职业技能鉴定政策调整等情况,我市及时做相应调整。

(四)各县区应参照《2019年菏泽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公告》制定本县区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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