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文章来源: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发布时间:2020-02-27 18:30:26浏览次数:2079
9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国发[2019]20号),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9月2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10月27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暨第十一届全国民族运动会筹办工作总结大会在郑州召开,出席大会的省领导和国家民委领导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颁奖。省民族中专学校校长、党委书记薛鹭代表学校领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奖牌。我校60名学生作为各民族代表参加了大会。
薛鹭校长上台领奖(第一排左五)
薛鹭校长与参加大会的学生
省民族中专学校全体教职工对学校获得的荣誉倍感振奋,表示作为全省唯一一所民族职业院校的教职工,在做好教育教学、培养民族人才的同时要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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